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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商标

商标续展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4/8/13 14:53:08

一、商标续展申请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申请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二、商标续展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20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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