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专利骗局!
发布时间:2022/2/25 16:13:16
伴随着专利的价值越来越受重视,某些诈骗分子也打起了专利的歪主意。在前不久,一男子就伙同他人假借收购专利之名,以“检测费”、“注册费”等理由骗取发明人钱财。
案件回顾
叶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一男子许某自称为是做专利买卖的中介,并询问其名下的专利是不是愿意出售。有出售专利意愿的叶先生便应允了下来,并让该中介帮忙找寻买家。
没过多久,许某就提供了“好消息”,称有客户愿意出500万的价钱收购其专利,许某把收购方邹老板的联系电话给了叶先生。在沟通交流过程中,邹老板提出让叶先生先注册营销端口才愿意收购的要求。
不清楚如何注册端口的叶先生便咨询了中介许某,许某则顺势推荐了某科技公司曾老板并称对方可以注册端口。在许某的牵线搭桥下,叶先生以29400元的价格授权委托曾老板做了有效期限为3年的国际海外营销端口。
之后,叶先生将有关材料给了收购方邹老板,可对方却表示3年的端口无法满足收购条件并提出让叶先生再做一个10年的端口。叶先生考虑到自身已没有钱款再支付10年的高额端口注册费用,叶先生便想着选择放弃出售专利。不承想,邹老板听后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并提出仅需叶先生再做一个安全检测,因此,叶先生再次咨询了中介许某。
许某表示可以帮助叶先生做检测并收取了检测费26800元。没过多久,许某回复称检测结果显示叶先生的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但可以花钱修复。
想到收购成功就能得到500万的巨额钱款,叶先生一咬牙就又支付了7000元修复款。眼看事情都办妥了,叶先生心满意足地等待着签署收购合同,可中介许某却始终未提供明确消息,2021年4月,许某更是将叶先生拉黑,此后失去音讯。
联系不上许某,叶先生只有转而联系收购方邹老板,但邹老板却对收购的事三缄其口,对于叶先生提出想见面详谈的要求也是多次以“人在海外”“回国隔离”等理由拖延拒绝。许某无端消失、邹老板的回复含糊其辞,意识到自身可能遇到了骗局,叶先生报了警。
2021年7月,嫌疑人周某被抓获,其到案后对伙同他人以购买专利为幌子,杜撰“中介许某”“收购方邹老板”“科技公司曾老板”身份,虚构“端口注册”“安全检测”等项目骗取被害人钱款总共632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六条,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些年,有一些不法分子会运用某种方式对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进行诈骗,而且相关案件正持续增多。
有的和上述案件一样,假借收购专利之名骗取钱财;
有的以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诈骗钱财;
有的冒充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行博览会等方式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方式,骗取参展费;
也有的谎称专利项目被收录到优秀项目汇编,或假借欲出版发明人名人录为由,骗取出版费等。
这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仅直接侵害了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经济利益,挫伤了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还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了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及其他合法组织的声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根据了解,现阶段,专利诈骗行为主要是利用专利文献公告或专利信息系统获取发明人的个人信息,然后利用信件、网站等方式,以虚假信息引诱专利权人,牟取非法利益。
此外,也有的人利用“商标通过证书”“商标续费通知”等骗取到付邮费。
无论是专利或者商标的诈骗案件,一般都具备这两个特点:
一个是不法分子作案方式具备较强的隐蔽性,通常运用信件方式,邮寄至省外发明人,由于“获奖通知”中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不真实,不法分子流窜性大,因而十分不利案件侦破;
二是单个案件诈骗金额达不到公安机构立案标准,诈骗金额多为几百元,发明人受骗后常由于金额并不大而不愿意跨省追究。
为避免再出现这类事件,也防止不法分子以不当的方式获取更多不义之财,请在接到这类信息或邮件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先咨询专业的代理机构,了解清楚该内容是不是为虚构信息,不要图省事或者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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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网 作者 闲情美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