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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和深圳大公司同名,农村小超市被索赔5万,别让商标保护变味了

发布时间:2021/12/6 17:23:53

11月13日晚,河南梅女士突然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寄送法院传票的是河南许昌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传票内容显示,其起诉方为深圳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由是商标侵权,案件开庭时间为12月8日。

而且根据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因为构成商标侵权,梅女士需要向深圳人人乐赔偿经济损失5万块钱。

同时,她还收到一份“人人乐”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显示其注册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诉讼案件,梅女士不知所措,最终只能通过自媒体发声,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希望有人出面证明她的超市名称已经用了很长时间,最后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深圳人人乐规模并不小,而且是一家上市公司,这么大一个企业,却跟农村一个小超市较劲,非得告人家构成商标侵权,要求对方赔偿5万块钱。

这种行为不仅缺乏度量,而且是以大欺小,这种做法非但不会给人人乐带来多大的收益,反而会适得其反。

有网友就提到了一个很生动的例子。

丹麦有一家老牌连锁牛排店,规模不算小了,在北欧都有分店,并且超市也有他家的成品出售。几年前,他们起诉一家乡下的小生肉店,因为这家小店使用了跟他们一样的名字,最后这家牛排店官司是打赢了,但他们这种做法非常不得人心,然后被网友发到Facebook上说欺压弱势,结果遭到众多网友联名抵制不去店里消费,闹到最后,这个牛排店在疫情前就关闭了很多门店。

其实对于人人乐来说,河南这家乡村超市压根不会给他们造成多大威胁,而且这家小超市所用的人人乐这三个字已经有十几二十年时间了,人家在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压根就不知道人人乐这个超市,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侵权行为,顶多是撞名。

但是现在人人乐没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改善自己的主业上,而是花一些歪心思去起诉一些无关关痛痒的小商家,这是本末倒置的表现,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然,根据人人乐的消息,他们说对于这起诉讼案件并不知情,因为他们把商标保护委托给了第三方,而且人人乐已经提出和解。

至于这个第三方是谁,他们并没有透露,但这个第三方有必要把它挖出来。

最近一段时间,河南商标侵权案有点过于频繁,从逍遥镇胡辣汤,到潼关肉夹馍,再到如今的小超市,短期内突然发生这么多商标维权,我觉得非常不正常,所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的去核查一下,到底是谁在背后捣鼓。

商标保护最根本的目的是将企业的利益置于法律保护框架之下,避免一些不法分子恶意利用企业的商标去做一些损害企业的事情。

商标保护,保护的是合法的权益,打击的是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但是现实当中有很多小商家,他们可能无意当中使用了跟企业一模一样的名称,但他们压根就不想着去侵犯这家企业的权益。

而且很多大企业与小商家实力悬殊,小商家势单力薄,根本没有侵犯企业商标的冲动或者主观意向,即便商标名称一样的,顶多是偶然撞名了。

毕竟中国文字也就几万个字,而中国有14亿人口,几千万个商家,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个商品,所以大家只能在几万个文字当中不断地拼凑,不断的组合文字,现实当中,名字完全一样的并不在少数。

所以即便有一些小商家名字跟一些大企业重名了,也并不是主观上的恶意侵权,他们也不会给企业造成多大的利益损失。

如果一些企业揪着这小商家不放,为了几万块钱的赔偿而致小商家关门歇业,这种做法就违背了商标保护的初衷。

商标是用来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而不是成为企业牟利的工具,然而现在有一些不良居心的人,却把商标当做了一门生意,甚至有一些人通过恶意注册商标,然后去起诉一些小商家,要求他们赔偿几万块钱,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商标维权,而是构成敲诈了。

来源:天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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