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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双方均上诉,格力与奥克斯专利侵权案已由最高法审理

发布时间:2020/9/17 16:32:33

格力电器9月13日发布了一份澄清声明,针对近期一些媒体报道的“格力联手奥克斯”等信息做出了回应,称其为不实报道。同时,格力电器的澄清声明还透露格力与奥克斯之间的专利官司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尚无结果。

近日,“格力起诉奥克斯20款产品侵犯专利权”一案引发媒体广泛关注,有媒体的报道称“格力联手奥克斯”等信息。对此,格力电器在9月13日发布的声明中称此为不实报道。据悉,格力电器于2018年1月起诉奥克斯20款产品侵犯一项发明专利权。去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800万元。但格力电器认为该判决结果无法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打击,仅2017年至2020年奥克斯因为侵犯格力专利已经被判27次侵权。因此,格力电器于今年1月份提起上诉。同时,奥克斯方面也以“不侵权”和“侵权赔偿额太高”为由提起上诉。针对双方均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9月11日针对双方上诉合并开庭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优家电了解到,其实格力与奥克斯的纠葛还远不在这20多起专利侵权官司。去年“618”前夕,格力电器突然实名举报奥克斯称其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更是在行业内掀起轩然大波。去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格力电器在这封写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举报信中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公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格力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据悉,格力电器此次举报的奥克斯空调涉及的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E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EW+3、KFR-25GW/NFI19+3、KF-26GW/NE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同时格力表示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对于此次举报,格力电器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士透露,这次格力为此累计抽样了四、五十台奥克斯空调,都是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格力先在公司内部对这些空调进行测试,发现一些型号测试结果与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相差较大,随后又找第三方机构进一步测试,测试结果和格力的结论一样。

针对于此,当时格力电器在举报信中称,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巨大。根据有关机构统计数据,仅奥克斯KFR-25GW/NEW+3、KFR-35GW/NEW+3两款机型产品2018年线上零售额就高达16.71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对于这次轰动行业的举报,董明珠去年底曾经表示“对于奥克斯,我不是要把它整死,我是希望它改邪归正。”她还透露,“当时好几个企业包括美的、海尔都说要一起举报奥克斯,但等格力真正举报的时候全部缩回去了,我问某一个企业的领导‘讲好了要共同举报为什么又退缩了呢’,他的回答是‘你一个人讲话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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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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