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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酝酿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拟为期三年

发布时间:2019/11/22 17:49:26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11月20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北京将开展为期三年的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该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保险公司设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企业自愿投保,协商签订保险合同。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对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给予部分风险补偿,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试点的保险产品包括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前者是指在投保专利遭受第三方侵权时,赔偿被保险人因正常维权而产生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等的保险;后者是指在投保专利遭受第三方侵权时,赔偿被保险人被侵权直接经济损失的保险。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参与试点的保险产品在保障方面应具备六项条件,其中包括专利执行保险提供不低于保险费20倍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提供不低于保险费40倍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组合产品提供不低于保险费40倍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冠军企业的保单保险期限为1年,中小微企业的保单保险期限为3年;试点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保;保险公司应为参保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和专利侵权风险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等。

在受支持的投保企业和专利范围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试点企业应具备三项条件:注册地址在北京市;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近2年无违法记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

其中,试点单项冠军企业保险产品的企业须为已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或满足相关条件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试点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保险产品的企业须为硬科技中小微企业或十大高精尖小微企业,优先支持符合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小微企业标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

此外,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将为北京市的单项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提供经费支持。

单项冠军企业保费补贴标准为:在试点工作期间,企业首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第二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80%补贴,第三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50%补贴。

其中,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符合标准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保费补贴标准为:在试点工作期间,企业首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第二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90%补贴,第三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80%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摘抄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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