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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公布 金奖20项每项奖金30万元

发布时间:2019/8/7 16:16:05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报道: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自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实施细则》对奖项名称等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将“中国专利奖配套奖”修改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并增设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嘉奖;将“广东发明人奖”修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并增设广东专利银奖。同时,增加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数量至20项,并提高奖励金额至每项30万元;优秀奖授奖限额也增至60项,奖金提高至每项1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提高至10万元;调整中国专利奖奖金——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金30万元。

  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按照IPC国际专利分类号分组,分为材料、医药、光电、电学、通信、化学、机械、外观设计8个专业评审组;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分组。

  《实施细则》提出,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所称的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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